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德州市绿色殡葬建设规划(2020-2035年)的批复

来源:德州市人民政府

市民政局:

你局《关于呈请批复德州市绿色殡葬建设规划(2020—2035年)的请示》(德民呈〔2021〕25号)收悉。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

一、同意《德州市绿色殡葬建设规划(2020-2035年)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由你局负责印发并组织实施。

二、《规划》实施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持续推进殡葬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委、省政府工作要求,推动存量殡葬设施有序整合,加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力度,解决殡葬领域突出问题,促进我市殡葬事业健康规范发展。

三、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(管委会)要加强组织领导,强化统筹协调,各有关部门、单位各负其责、协同推进、形成合力,共同解决《规划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,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德州市绿色殡葬设施布局的落地,确保《规划》稳步落实。

四、《规划》是德州市各类殡葬设施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,纳入德州市国土空间规划。《规划》确定的强制性内容不得擅自变更,如需变更,应按规定程序报批。

德州市人民政府      

2021年8月16日  

(此件公开发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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